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通过审核确认,对个人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已缴纳的税款开具纳税证明的一项管理活动。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验纳税人出
(1)查示的证件是否有效。
(2)核对纳税人所属期的纳税记录;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
2.开具凭证:
(1)通过扣缴义务人已经实行扣缴明细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如需法定格式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主管地税机关给予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2)地税机关直接征收税款的(如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自行纳税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如需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主管地税机关予以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税收通用完税证》或《税收通用缴款书》。
(3)扣缴义务人未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如需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由扣缴义务人向主管地税机关领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按规定向纳税人开具。
3.资料归档:根据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个[2003]590号)文件规定,凡是纳税人所在单位已经进行明细申报,纳税个人因某种特定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的,只须纳税个人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经审核无误,便可即时开具其相应期间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款的完税证明。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