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清算计划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由于清算首先需要解散,如果主动解散,股东大会应作出特别决议。特别决议是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的批准。

一、公司清算计划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公司的清算计划。

公司注销前必须进行清算,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需要通过,然后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制定财产处置计划,清算后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不需要所有股东在程序上签字。

第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因此,法律没有规定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也没有规定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二、公司吊销应该多久之内清算

公司被吊销的,应当自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因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需要解散的,应当在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公司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订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

5、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