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进入公司章程或者公司法规定的解散时,公司解散可以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表决,公司解散时应当进行解散清算。那么,企业解散和清算的程序是什么呢?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之间的关系是如何规定的?接下来,让我们了解一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的相关知识。

一、企业解散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通知债权人;

3、结束清算工作,办理注销登记;

4、公告公司解散情况。

根据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小公司解散需补偿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解散应该对员工进行赔偿,公司应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从入职起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没有提前通知的,单位应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三、公司被法院判决解散后还能经营吗

公司判决解散后不能营业了。公司解散是已成立的公司因发生法律或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营业活动,开始处理未了结的事务,并逐步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为。公司解散的法律后果是进入清算程序,停止营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