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清算组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清算组可以更好地完成破产程序,但清算组的权力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向您介绍清算组的权力,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清算组的职权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四)清缴欠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公司清算组织的产生。

1、会决议解散公司的清算组织。

根据《公司法》第191条规定,公司在股东会决议解散的情况下,“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指定清算组成员,进行清算”。因此,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的情形下,清算组织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2、命令公司解散的清算组织。

根据《公司法》第192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情形下,清算组的组成人员不是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而是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并在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共同参与下进行清算,以示政府对清算过程的参与与监督。

三、法院公司清算程序

法院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2.对清算组的备案;

3.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5.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制作清算分配方案;清算工作完成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7.申请注销。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破产申请】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