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来确定破产分配方案,但破产分配方案确实比较麻烦,那么如何表决破产分配方案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如何表决破产分配方案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如何表决破产分配方案?
清算组提出的分配方案必须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批准。
除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无表决权外,该计划还应征得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不含半数)的一半以上同意。
同意分配计划的债权人代表的债权也必须达到表决权的一半以上(含一半)。
经法院裁定后,表决通过后分配方案执行。
两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未同时达到“两个半数”的,清算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裁定。
二、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有什么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有:
1.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
法院经过实际审查认为确认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
《企业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三、公司破产赔偿的顺序
公司破产,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后,首先是补偿员工应得收入。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 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帐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补偿金按工龄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一年超过6个月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6个月按半月工资计算)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
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企业职工的权利首先应当得到保护,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应当优先支付,以保障广大职工重新就业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库的收入,税收的多少直接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也应当优先清偿。
(三)破产债权。
主要指破产还债企业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款项。
企业法人清偿财产时,前一清偿顺序完毕后,有剩余财产的,才开始后一顺序的清偿。
以此类推,一直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清偿完毕。
在同一顺序中,各个债权人的权利是平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顺序先后。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则按债权的比例偿付债权人的债务。
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
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
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
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银行和其他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还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