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法人承担的责任要依据公司的类型来决定法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作为一个独立的法人,由独立的人格也具有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能力。
那么公司破产法人得承担什么责任呢?接下来就有企服快车财税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
一、公司破产法人得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破产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法定代表人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过错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八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人能不是股东吗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
首先明确告诉大家,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
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
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
三、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四种类型:
合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合作经营: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
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
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外商投资合伙:是指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企业或者经济组织(不包括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