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在于破产是通过破产法程序进行的,而不是通过公司法程序进行的;破产是由于公司资不抵债而进行的,而不是因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而解散的。
一、非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非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破产清算按破产法程序进行,而非破产清算按公司法程序进行;
2.破产清算是因公司资不抵债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而不是因公司分立、合并、破产等原因导致公司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3.破产清算由法院组织,而非破产清算主要由公司股东、董事会或者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机构或者人员依法清算;
4.破产清算必须由法院确认,而非破产清算主要由股东或股东代表确认。
二、公司在什么情况下清算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在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可以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