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就是会导致一个破产的发生,破产了公司就是需要清算相应的财产,在财产清算之后相应的公司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注销的。下面就让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大家带来清算一定要注销公司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清算一定要注销公司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进行破产清算的,在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就需要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 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 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但是,存在诉讼或者仲裁未决情况的除外。

二、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1、公司名称;

2、注册号;

3、公司类型;

4、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

5、注销原因;

6、清理外商投资;

7、分公司注销登记;

8、债权债务清理;

9、公告情况;

10、申请人声明。

三、民法典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是否被消除

公司注销后,不一定会导致公司债权债务的消除。公司非法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向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人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十九条公司解散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或者未依法清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债权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后申请注销登记。公司未清算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董事、控股股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依法清算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