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是指经济破产时如何偿还债务的法律制度,即当债务人丧失偿还能力时,法院强制执行全部财产,公平偿还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那么,破产清算委托律师代理合同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破产清算委托律师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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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定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一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3、甲方必须向律师真实描述案件,并提供本案的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不退还合同收取的费用。

四、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的,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终止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

6、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收费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支付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际金额)%支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束(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

八、企服快车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当再次达成协议。

甲方:乙方:

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二、破产债权申报的法定期限

破产债权申报法定的期限是,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而非受理)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职工债权不必申报。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破产随时都可以申请吗

公司破产的时间

现实生活中,公司破产是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不是公司股东想不破产就能不破产的,公司要破产了,往往挡都挡不住。因此,现行法律法规对申请破产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只要公司满足破产条件的,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随时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公司破产的条件

我国法律对公司破产的条件,是有明文规定的,《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由此可以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企业必须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所谓严重亏损,一般是指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认定公司缺乏清偿能力,一般应当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