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通过条件并不是所有被法院宣布破产的公司都会破产。在中国,企业有两种方式可以获救。一是破产重组,二是破产和解。这两种方式都有机会让企业“起死回生”。那么破产和解的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让我们带你去了解一下。破产和解通过条件
一、破产和解通过条件
1、和解的申请人必须是有破产原因的债务人。在实践中,债权人想要和解的,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债务人提出和解申请。
2、申请和解的债务人应当遵守有关破产申请的一般规定,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关证据和文件。
3、债务人在申请和解时必须提交和解协议草案。经审查,人民法院认为和解申请符合破产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公告,并召开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五条企业破产法 债务人可以按照本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宣告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的,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二、公司破产董事有责任风险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后以公司的破产财产承担债务,公司的董事完成出资责任,没有侵害公司利益的,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董事高管存在违反忠实及勤勉义务的行为,且因这些行为导致了公司破产,该董事、高管将在破产后三年内不得再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高管。
三、抵押物是否是破产财产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企业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权人未行使抵押权时,仍属于企业的财产。因此,企业已设置抵押的财产,在企业破产时属于破产财产,但抵押权人对该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