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一个方案都做不到让所有人满意的,只能少数服从多数那么法院可以强行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吗?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法院可以强行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法院可以强行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吗

法院批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条件为债权人会议经讨论未能通过破产财产方案,且在管理人二次提交该方案后,债权人会议仍不能通过的,管理人应将该方案提请法院审查。

应予以裁定认可。

有关方案自法院裁定认可之日起生效。

二、申请破产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与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2、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4、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5、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

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6、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三、保险公司允许破产吗

(一)保险公司允许破产,但不允许倒闭。

当保险公司不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时候,可以向保监会提出申请,当保监会清算破产保险公司后,保监会会将经营权交给其他寿险公司。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所以,保险公司不能宣布倒闭。

(三)但是保险公司是可以宣布破产的,保险公司的破产并不像传统公司一样,清算债务后法人更换了,公司也不经营了。

保险公司的破产是法人更换,保险公司继续经营,只是保险公司的名字更换了。

国家允许保险公司破产,但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会将保险公司的经营权交给其他寿险公司的。

保险是金融机构的三大支柱之一,国家还需要保险公司的配合,为广大的社会劳动人民提供保障,是不会让保险公司随便倒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