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
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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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清算债权的申报期限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债权人应当在受理破产申请后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有时间限制。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少于30天,最长不超过3个月。
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当说明债权的金额和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人民法院应当指派专人登记申报的债权。
申报的债权,必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可确定。
二、公司清算的内容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组织要全面清理公司的全部财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要流动资产;不仅包括有形资产,还包括无形资产;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
在清理后,清算组需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
2、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为了防止清算组对个别债权人进行优先清偿,新法增加规定了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法定义务。
3、提出财产估价和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分配财产。
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财产的分配顺序依次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5)上述四项款项清偿完毕之后的公司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三、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有哪些
申请公司强制清算的主体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是公司股东。
《公司法》中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对公司进行强制清算,而对于其他主体包括公司股东是否可以提出清算申请没有规定。
公司法解释(二)中规定了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公司债权人或者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应当提交强制清算申请书。
申请书中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同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
如果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为由,申请强制清算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证明公司存在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