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司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自然人的权力,需要对公司的规模负责,也需要承担公司的法律责任,当然,法定代表人不是选择不能改变,如果你想改变法人,去工商部门办理手续。
那么,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过程是什么,以及如何办理手续呢?以下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详细介绍,我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流程是什么?
1、将所有信息带到公司注册地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许可证变更,接受后5-10个工作日内领取新法定代表人的许可证
2、将所有信息带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内领取
3、到税务机关变更登记证,涉及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股东个人所得税,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账户,变更公司法人留在银行的印章和公司信息。
二、法人变更相关事项:
法人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
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一)合并
这是指两个以上的法人集合为一个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的合并是法人集中资金,扩大实力,增加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
由于合并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比之解散原法人,成立新法人,手续更为简便,操作成本也更低廉。
法人合并,有新设式合并和吸收式合并两种方式。
新设式合并也称创设式合并,是两个以上的法人归并为一个新法人,原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吸收式合并也称吞并式合并,是一个法人吸收被合并的其他法人,合并后只有一个法人存续,被吸收法人均告消灭的合并方式。
法人合并时,应有法人意思机关韵合并决定和合并各方缔结的合并合同。
为保障各合并法人的债权人的利益,法人应在合并前将合并决定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如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应照办。
否则,法人不得合并。
(二)分立
法人的分立是指一个法人分为两个以上法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人分立是调整经营规模,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
法人分立也不需经过法定清算程序,所以有与法人合并同样的优点。
法人分立,有新设式分立和存续式分立两种分立方式。
新设式分立也称创设式分立,指解散原法人,分立为两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存续式分立也称派生式分立,指原法人存续,分出部分财产设立一个以上新法人的分立方式。
法人分立的程序与法人合并程序基本相同,需要有分立的决定、债务分配合同,对债权人发出分立通知并根据债权人请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三)变更的结果
(1)法人之消灭。
在新设式合并,原法人均告消灭;在吸收式合并,被吞并的法人归于消灭。
在新设式分立,原法人消灭;在存续式分立,只是原法人的财产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
(2)债权债务承受。
因合并而消灭的法人,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概括承受。
在法人分立,原法人的债权债务,应依分立前缔结的合同确定的分担份额,由分立后的法人承受。
三、企业法人代表变更后,之前的公司债务由谁承担?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对外债务的承担,因为债务人是公司,不是法定代表人。
(一)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
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要说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其债权债务。
(二)若公司名义贷款,更换法人不影响还款,由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债务不是法人来承担的,是公司来承担,法人只是处理债务问题。
如果法人不是股东,那法人没有直接的利益损失。
如果新法人是股东,也就是公司是转让过来的,但股权转让是协议是有规则的,如果原股东债务没有告诉新股东,那按规定是可以追究原股东的责任!在公司法人转让前务必弄清楚债务清偿的事情,并有协议划分原股东的债务清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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