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股东需要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员,并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权转让的限制包括对转让地点、转让方式的限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一、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三、工商股权转让的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工商股权转让的条件各地不同要求也会不同。
股东转让受理机构:企业所在地归属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股东转让流程介绍: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转让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