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的一种常见和常见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以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现在在股票制度盛行的时代,股票转让经常发生,但事实上,大多数人仍然不太了解股票转让的细节,然后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根据当天的股价带来股权转让。

一、股票发展状况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成功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和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已成为企业筹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公司诉讼中最常见的纠纷,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是此类案件的难点。

股权转让的性质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为转让股权而达成的转让人交付股权并收取价款的意思。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更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根据股东地位同时将公司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的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是指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股权转让的有效性是指股权转让,即受让人取得股东身份,即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应的股东变更后,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人取得股东身份。

二、股权转让的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

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三、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

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协议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

(四)明晰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3、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六)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1、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2、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3、应注意所受让的股权是否存在股权出质的情形。

(七)股权转让协议应要求合同相对方作出一定的承诺与保证

1、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应要求出让方做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2、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方应当要求受让方作出如下承诺与保证。

(八)股权转让协议应及时办理工商转让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