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都需要在破产前或注销前进行清算。未依法清算的,将失去相应的法律效力,公司仍可面临相关的法律责任。因此,清算是非常必要的。那么,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是什么呢?今天,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一、清算、注销的必要性
公司关闭后未注销登记,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公司和清算主体为共同诉讼主体;公司关闭后,由登记主管部门注销登记,但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清算主体为诉讼主体。因此,只有通过法律清算和注销程序,公司才能在法律意义上消除,公司和负有清算责任的清算主体才能免除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清算终结的方式
许多国家的破产法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终结应由法院以书面裁定的方式正式作出并予以公告。
有的国家的破产法规定,对破产财产应有一个决算报告,即在债务人资产变现和分配后,由管理人召集债权人会议作出破产财产决算的报告。
在破产财产的最后分配完结之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分配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也应当作出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要求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还应当予以公告。
三、公司清算组备案后多久登报公示
(一)清算组备案后60天内要登报,否则需要重新登报,登报45天以后才能再一次去工商局做清算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