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一些常见的问题,也是小伙伴们经常问的问题,以问答的形式总结分享出来,多多交流,知识越交流越有趣。
问题一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所有1个点、3个点的专票都可以抵扣9个点吗?
解答一
这明显就是错觉!
只有当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了农产品,取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适用3%征收率)开具的专用发票(现在疫情期间是3%减按1%,目前政策到2024年12月31日结束),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补充:如果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加工生产成税率为13%的货物等,领用时还可以再加计扣除1%进项税额。
问题二
请问企业无偿转让股票怎么缴纳增值税?
解答二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无偿转让股票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0号)一、纳税人无偿转让股票时,转出方以该股票的买入价为卖出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在转入方将上述股票再转让时,以原转出方的卖出价为买入价,按照“金融商品转让”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题三
请问公司取得的政府补贴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解答三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问题四
请问收到的专票销售方地址少写了电话号码,或者电话号码填写了,这种发票可以用吗(抵扣)?需要重新开专票吗?
解答四
目前实操中,这种情况并不影响使用可以完成抵扣。实操中主要关注的是单位名称、纳税识别号,这两个千万不能错!其次发票内容不要开错,明确发票备注栏需要备注相关信息的按照要求备注。其他像电话、地址等微瑕疵的并不影响专票本身的抵扣,如果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对方也愿意重开的情况,建议让对方重开,如果对方不重开,也不影响使用。
补充: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完整填写购买方全部信息,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问题五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应该如何盖章?
解答五
代开的专票由代开企业在专票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2.税务机关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为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补充:代开专票的不需要税局盖章,代开普通的不需要企业盖章。(不包括其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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