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公司注册很容易,但对于公司的注销,财务人员经常抱怨这既费时又费力,太麻烦了。那么,谁来清算公司的注销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希望能帮助您。

一、公司注销找谁清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注销公司条件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届满或者其他解散原因;

(三)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可以申请注销。

公司注销的一般流程

1、先到国税表格:按国税要求填写、签字、盖章、发票支付、纳税后,收回国税登记证,并发出国税注销税登记通知书。

2、持国家税务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方税务办理表格,补税后,收回地方税务登记证,给予地方税务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售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三、公司注销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请注销前公司应开展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部门的文件。

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