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问题,企业的兼并与收购常常是以资产或股份变动的形式来体现的。因此,企业资产和股权的变动是企业并购中的核心问题。资产流动和股权变动方式的多样化决定了企业并购方式的多样化,同时也决定了并购主体之间在并购前后对原有资产的所有权属性及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有必要在认识上加以澄清。
在近几年中国公司的并购中,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问题,无论是境外公司与境内公司之间或是国内公司之间的并购,最常见的状况有以下几种:
1.对破产公司的收买与吞并。其处理方法包含全体收买(一起承当原公司的债款、债款)、有些收买(只采购原公司的悉数或有些财物或承当有些债款、债款)或联合收买(由多家公司对破产公司进行收买)。
2.以控股为意图的收买与吞并。其处理方法多数是采用以现金分期到饺采购股份或股份置换,取得公司控股权。别的,随着证券市场的开展,这种收买也常常表如今经过股票市场收买上市公司股票,以到达操控上市公司股权及经营权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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