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花在声明中表示:“‘申花’系本俱乐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本俱乐部依法向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同时,作为中国足坛享有盛誉的足球俱乐部,本俱乐部具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及美誉度。

申花图形logo等系列商标是中国国家商标局认可的注册商标,本俱乐部对此享有毋庸置疑的商标权,包括但不限于排他的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等等。”

申花方面认为,上海老克勒队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申花名称以及商标,构成了侵权的事实,是对“申花”名誉的滥用,也是对真正热爱“申花”的俱乐部工作人员及广大球迷的不尊重。

申花俱乐部严正声明,要求“相关主办方、组织方、参与方应当在3日内向本俱乐部公开赔礼道歉,赔礼道歉的形式、内容和载体需事先经本俱乐部认可”,另外,“相关主办方、组织方、参与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主动与本俱乐部沟通,就本次侵权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及造成的损失等相关事宜与我俱乐部进行妥善协商。”

另外申花俱乐部表示“已经着手准备对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士采取法律行动,一旦相关事宜在合理期限内得不到妥善处理,本俱乐部将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士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