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之一,它与商标权、专利权一起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投资、入股、融资等的有效无形资产;是企业申请软件产品登记的先决条件。同时便于企业认证软件企业和享受政府对企业的各种扶持和优惠政策;在销售、许可转让和无形财产评估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按要求填写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二)软件的鉴别材料(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三)相关的证明文件,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

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