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行向法院申请破产;

、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并就整顿与和解协议讨论;

、破产和解。如果达成和解协议,破产程序中止,公司继续经营;

、企业整顿。破产宣告,破产清算,裁定破产程序终结,企业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