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合一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工商营业执照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是去税务局办业务时提供的税号,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个号码,去哪都通用
纳税人识别号,通常简称为“税号”。
纳税人识别号就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每个企业的识别号都是唯一的。
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号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
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税务登记证每套由正本和副本组成,正本与副本项目、内容应填写一致。
证内项目、内容按以下要求填写:
1、企业名称: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全称;
2、右上方字、号,填写国家技术监督局编制的9位码,并加挂国标6位行政区域码作为附码;
3、企业类别:填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或外资企业;
4、经营范围: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
5、注册资本: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载明的注册资本额;
6、有效期限:指发证之日起至1999年7月31日止;
7、发证机关: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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