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是由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投资创办公司,要遵循我国的相关法律制度,因此在设立、经营、注销方面外资公司和内资公司注册存在很大不同,外资企业成立的流程比普通公司更严格,股东变更程序和流程也略有差异,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外资公司股东变更要求
1、公司的新股东是境外(包含港、澳、台等地区)的公司/企业的,境外(包含港、澳、台等地区)公司、企业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一般不得含有中国大陆自然人,若是境外(含港、澳、台等地区)的公司/企业的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含中国大陆自然人的,须出具外汇管理局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许可批准证明才可办理。
2、股权转让价必须以公司净资产值(所有者权益)为标准计算,股权转让价不得低于转让份额所占公司净资产值的90%。
3、股权转让后,中外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已质押的股权须先解除质押才可转让。
二、外资企业股东变更资料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4、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5、依法经其他投资者同意转让的声明(原件);
6、股权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7、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由外国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该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境内被授权人代为接受法律文件送达,并载明被授权人地址、联系方式。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投资者设立的分支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
8、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电子版营业执照;
9、其他有关文件。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书。
三、外资公司变更登记流程
外资公司变更股东流程条件,外资公司股东变更审批机构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型的项目(不包括外资并购、商业F销、跟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需上级部门或是其他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区经促局审批。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项目(不含外资并购、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省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区经促局初审,再上报市商务局审批。
3、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外资并购项目,特殊商品商业F销项目,以及商务部委托、授权审批的项目,由区、市商务部门初审,再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以上限制类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商务部批准的项目,由地方商务部门初审,再上报商务部审批。
由上可知,外资公司变更流程相对比较复杂,耗时间因此在办理之前应先准备充足的资料,或找专业代办机构办理,可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工商税务疑难问题。
以上关于”外资企业股东变更的流程”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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