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东西总是有限的,就好比黄金钻石受众人追捧。好的商标也是有限的,能申请到一个简短易记有含义的商标是非常有商业价值的。据国家公布的商标数据统计可以看到,近年来商标的申请量和案件类商标申请量可知,注册商标,简单的查询就想遇到好的合适的可注册商标,成功几率可以说是越来越低了。
注册商标的人越来越多
截至2019年上半年,商标累计申请量3865.1万件,累计注册量2582.3万件,有效注册商标量2274.3万件。注册商标的企业和个人越来越多,而《商标法》规定,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所以,因为申请注册商标的人越来越多,导致我们申请注册的商标很容易因为商标近似而被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
商标查询无法躲开的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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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查询空白期也称为商标查询“盲期”,即从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到商标局录入电脑的这段时间,商标信息是处于未知的状态,无法被检索到。所以,如果你不幸碰到了这个“盲期”,你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会和之前别人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这样是很难注册成功的。
新申请商标含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2)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服务)的名称。新申请商标如果是商品(服务)的通用名称,商标局会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新申请商标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
《商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所以说,在商标3个月初审公告、注册公告期内的商标都有可能因为违法《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而被提异议或无效宣告。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不管怎么说,注册商标趁早是没错的,越往后商标越不好注册,这已经是现状了,真要是等到上述那种情况,要想拿到商标证,花费的时间和金钱成本会高出好多倍的。而且商标作为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一旦这个名字被注册了,在同类别中你就绝对无法在注册了,这一点更加让商标变得越来越稀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