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作为一个法律术语 . 在我国最早出现在 1 9 9 1 年 4 月 9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谓商业秘密 . 是指所有不为公众所知悉 . 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 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
商业秘密的范围很广泛 , 其表现方式多种多样在一般情况下 , 商业秘密可分为工业性的商业秘密和商业性的商业秘密 。
前者又称技术信息 、指凭经验或技能产生的 , 在实际中尤其是工业中适用的技术情报 、 数据或知识 , 它包括生产工艺、 科学配方 、操作规程 、 技术秘诀 、 设计图纸等 ; 后者又称经营信息 、指具有秘密性质的经营管理方法及与经营管理方法密切相关的信息和情报 , 它包括管理方法 、组织机构 、客户名单、 货源情报 、资信状况等 。
商业秘密区别于工业知识产权中的专利 、版权等 , 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
1、秘密性
秘密性即尚末公开性。
尚未公开是商业秘密与专利技术及其他知识产权最显著的区别 。
商业秘密主要以秘密状态维持其价值。
而专利等知识产权则必须公开换取专有权以在有限时期间维持其价值 。
商业秘密一旦被公开就不成其为秘密 . 其固有的价值就会完全丧失或 部分丧失 。
长昊商业秘密律师认为 , “秘密性 ” 可从两方面来考察 : 一是不为公众所熟悉 , 即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 ; 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二 是商业秘密的权利 人通过采取适当保密措施 , 使他人通过正当方法无法获取或探明;如企业加强技术资料 、 商业文件的保管 , 在文件上标明 “保密” “机密 ” 字样 . 限制文件份数和发放范围 、企 业与掌握商业秘密较多的专业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合同 . 要求其履行保密义务。
2、经济性
商业秘密必须能产生经济效益 , 即必须其有实用价值在市场竞争中 , 哪个企业掌握 了商业秘密 , 那就能形成明显的竞争优势 , 并且能为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 。
如世界著名饮料美国可口可乐。
由于掌握了不为众人所知的特殊的配方诀窍 、工艺流 程 , 使其在激烈的世界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 创造了巨额的经济价值 , 可口可乐也被荣膺世界十大驰名商标 。
如果某项技术方法虽然没有公开 , 但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 没有实用价值 , 从而也就失去受法律保护的基础 。
3、风险性
商业秘密的风险性表现在其缺乏充分保障 。
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法律一般没有对商业秘密给予明确的 、直接的保护规定 。
尽管民法 、合同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对商业秘密的转让合同也给予保护 . 也追究非法窃取 、暴露商业秘密者的侵权责任 . 但却不能禁止 他人用正当 、合法的手段或途径获取并使用相同的商业秘密 , 有时自身保密不当 , 也会把技术秘密奉送他人急之 , 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 , 与用专利方式来保护相比 , 风险性大 , 保护的效力往往也不及专利 。
专利则不论他人采取什么方法获取技术 , 末经专利权人同意都不得从事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该专利技术。
4、合法性
靠不正当手段如盗窃 、利诱 、胁迫 、披露等获得的商业秘密 , 不能也不应得到任何法律直接或间接的保护 。
而且 , 责任者还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商业秘密的合法性是指商业秘密必须是不违法的和不危害公共利益的 。
如某种商业秘密虽具有实用价值和财产价值 .但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当然不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关于商业秘密的属性,即商业秘密是否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的问题,各界对此曾有讨论,莫衷一是。
过去,多数国家或多数学者是持否定态度的,并将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区别开。
然而商业秘密不属于产权的传统认识。
随着工业性商业秘密等交易活动的日益发展,人们对商业秘密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本世纪60年代,国际商会首先把工业型商业秘密视为工业产权,之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其成立公约中,也暗示商业秘密可以包含在知识产权。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商业秘密是一种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它是一种非物质财富,但它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能够应用于社会生产和其他经济活动,并能转化为生产力,创造出物质财富,总之,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无形财产,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案例遍布大江南北,曾代理/辩护:深圳市YD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和深圳市YD实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制裁、民事追偿维权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区分局指控深圳KL科技有限公司李姓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东莞市ZJ电子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赔偿减半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指控深圳市HEX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张姓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成功;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指控深圳市FG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全案无罪不起诉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指控深圳市CYL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龙姓侵犯著作权罪无罪不起诉案;深圳市XH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著作权被侵犯刑事维权案;深圳MR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立案成功;东莞市第三区人民检察院指控东莞市XL实业有限公司技术总裁赖姓侵犯商业秘密罪一审无罪、检察院抗诉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均无罪案;厦门首例厦门QY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立案成功;哈尔滨市公安局指控GL工业自动化(上海)有限公司三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起诉案;苏州市公安局工业园区分局指控浙江YB科技有限公司11位技术工程师侵犯著作权罪全无罪案;
2018年全国五十大知识产权案例之一:深圳市公安局指控前华为总裁陈姓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上海AW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立案成功;湖北襄阳市首例襄阳市公安局指控江苏XL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谢姓、周姓侵犯商业秘密罪缓刑案;深圳市HY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诉郑姓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劳动仲裁驳回案;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区分局指控深圳市TD机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韦姓侵犯著作权罪刑事二审减刑改判、民事赔偿减少案;深圳市公安局指控深圳GX动力科技有限公司5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四人无罪一人缓刑案;深圳市公安局指控深圳ZW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5位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罪全无罪不起诉案;深圳市YY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客户名单商业秘密被侵害维权案;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冯姓侵犯著作权罪有罪免于刑事处罚案;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指控肖姓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不诉案;杭州NT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业秘密驳回案;深圳WFT科技有限公司自诉指控林姓、尹姓侵犯商业秘密罪无罪驳回起诉案;山东枣庄HH光电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刑事受理案;江苏常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控姜姓、薛姓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无罪不起诉,民事驳回起诉案;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指控前华为软件工程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无罪不起诉案。
侵犯商业秘密罪专业辩护律师团——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唯一官网:www.supermecourt.com/Sspj/Index.html)侵犯商业秘密罪辩护律师团,专注于侵犯商业秘密罪法律服务,全国热线:
15827290669。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