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总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部署要求,上海市税务局积极贯彻落实,将“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理念贯穿于各项办税服务工作始终,在提速税务登记、探索开展电子发票试点应用、房地产交易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狠抓惠民政策落实、开展自贸服务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提速税务登记、强化发票管理
上海市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务登记流程,调整软件系统,开业登记和变更登记的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调整为即时办结,注销登记的办理时限也由30日调整为清税清票后及时办结,大大缩短了该业务办理时限,减少了企业往返次数,真正体现便民服务精神。
在实施普通发票明细数据采集基础上,改变原有发票验旧方式,通过开通“网上验旧”功能,大力提升网上普通发票验旧购新举措,从3月1日开通以来,共有26.01万户纳税人通过网上验旧普通发票4588.53万份,占当期机打普通发票验旧量的30.07%。
不仅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的网上办税服务体验,对内也起到了减轻基层税务干部负担的良好作用。
积极探索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
通过推出可在线开具、传输和存储的电子发票,为加速推动网上交易实现全程电子化打通“关键一环”。
首批试点的京东商城、1号店、易迅网、东方购物4家电子商务企业,可在15个大类、90余万种商品中开具电子发票,大大简化发票的开具、分发、邮寄、存储等环节,进一步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
截至7月底,4家试点企业共开具电子发票78.4万余份,开票金额合计3.2亿元。
个人消费者在上述4家试点企业的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上购买商品时可根据需要选择电子发票,在支付货款、确认收货后,即可快速、便捷地获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式样的电子发票,并在税务机关网站上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同时还可以在自己的购物账户或电子邮箱永久保存电子发票,有效避免收到假发票和发票丢失造成的不便。
房地产交易涉税业务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
按照总局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征管改革,整合征管资源,优化纳税服务。
上海市税务局依托“房地产交易税收信息一体化系统”,以房为单位,单界面采集每次交易信息,全面实现征管系统内相关信息共享,实现与房管部门交换原有住房查询信息、房产税认定信息等。
据统计,目前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申报事项以及契税、个人住房房产税减免涉税事项5大项近100小项业务均已实现免填单服务。
免填单服务实施后,平均每笔业务提速时间在15-20分钟左右,大大提高了征收质效,实现了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双向减负”。
狠抓政策落实,确保惠民政策落地
在优化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政策方面,对残疾、孤老和烈属人员定额减征个人所得税受理事项,转变职能,简化办税受理流程,精简纳税申报资料,实现了当场受理、当场办结;将政策法规编写成通俗易懂的问答手册,主动将宣传手册,通过办税服务厅、社区服务中心以及发证机关等渠道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惠民政策按规定操作,实实在在落地。
在落实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方面,为减轻此项政策执行前已建立年金计划单位集中备案的工作压力,积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采取先享受后补备案的方式,顺利完成本市企业年金递延个人所得税政策落实工作。
在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积极落实优化流程要求,实行先批后审办法。
明确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提交相关资料后,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明确原有规定中相关规程同时废止,这样,不但将优惠事项的类型由事先备案类项目(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享受的优惠政策项目)转变为企业网上申报资料先行享受,事后税务部门审核的优惠政策项目,还将业务流程由须经分局局长审核后才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审核流程缩减为企业网上申报就能直接享受。
大力开展自贸区税收服务创新
为切实服务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一网通办、便捷优质高效”的创新服务要求。
上海紧扣“服务最大化、干预最小化、纳税诚信化”的创新服务目标,目前在网上自动赋码和网上直接认定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网上自动赋码”在全国范围内首创税务登记“免审核”,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接受审核转变为税务机关根据工商、质监等部门提供的信息,由系统自动赋予税务登记号码,实现了税务登记制度的历史性突破。
据悉,税务信息系统“自动赋码”后,纳税人将即时收到提示提醒短信,便于后续事宜的办理。
同时,纳税人也可以登录“上海税务”官方网站“自贸区网上自动赋码查询”专用模块,查询相关信息。
网上直接认定是指在初始环节,对新办企业取消辅导期,推行网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直接认定,并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一般纳税人申请及审批,审批时限由原来规定的20个工作日提速为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同时简并专用发票领用手续,纳税人在网上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同时,申请领用发票限额、数量在一定标准内的,无需另行办理申请手续。
在后续环节,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限额升级审批事项权限。
将该事项纳入集中审批,由大厅所受理后再根据不同权限进行审批,十万元升版转为即办项目;对大宗商品等特殊企业升版到百万元以上的,审批时限也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到3至11个工作日。
上述举措自6月份试行以来,上海自贸区税务局共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直接认定960余户,增值税专用发票升版600余户次。
“最近我们两次增值税专用发票升版申请,都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上海东方飞行培训有限公司财务部宣经理对此非常满意,笑言:
“作为营改增企业,我们一来就上了快车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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