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BEIJING”定位的中高端乘用车产品及相关零部件与软件系统、行政办公系统,广告宣传展览展示、工厂产区及销售服务店、体验店EI(体验视觉识别系统)识别指引系统等。
转授权权利:仅限“BEIJING”品牌零部件供应商、经销商、售后服务站、被许可方控制的需要生产销售“BEIJING”品牌产品的生产企业等,并须报北汽集团备案并报国家商标局备案方为有效。
授权VI(视觉识别系统)标准:授权使用“BEIJING”品牌VI系统标准。
公司与北汽集团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是基于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来源: 挖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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