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简称就是网络视听许可证。在我司搜狐号介绍了很多相关内容。今天介绍下该资质的办理要求及申请条件,希望对申请资质的老板有帮助。
网络视听许可证经营范围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按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的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核发。业务类别分为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接收终端分为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它各类电子设备。
网络视听许可证申请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
2)有健全的节目安全传播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有与其业务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听节目资源。
4)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能力、网络资源和资金,且资金来源合法。
5)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并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或专业背景。
6)技术方案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7)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确定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总体规划。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视听许可证为什么要办网络视听许可证?
根据广电总局第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的规定,未经广电总局省审批核准的企业及单位不得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业务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网络视听许可证办理相关要求
《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依据《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局关于发布〈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的通告》,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1)通过互联网对重大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体育等活动、事件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时,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一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五项。
2)通过互联网对一般社会团体文化活动、体育赛事等组织活动的实况进行视音频直播,应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为第二类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第七项。
省局请示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中央直属单位)
1.主送单位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应有版头、标有文号、公章齐全,请示或函文种;
2.正文应载明申请单位名称,并对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列明事项及《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逐项说明申请单位拟开展业务,并给出初审意见;
3.在报送材料时将联系人和电话写在正文后面,以方便沟通;
4.请示文件一文一事,报送材料A4纸规格,一式一份,无须装订成册。
许可申请报告
1.申请单位情况总体介绍。
2.对照《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列明事项逐项说明申请单位拟开展业务。
备注:申请单位应按照自身拟开展的业务,对照《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试行)》(2017年)(总局官网已公布),确定拟开展业务所属类别,并在报告中明确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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