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于2006年6月1日发布《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正式将ISO认证ISO22000:2005标准转化为国标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生产、制造、操作和供应食品的组织逐渐认识到,顾客越来越希望这些组织具备和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和那些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ISO认证体系认证是指企业通过一个三方机构对企业的管理体系或产品,进行三方评价。
该机构必须是独立的,公正的。
体系认证国际标准化活动早开始于电子领域,于1906年成立了世界上早的国际标准化机构---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其他技术领域的工作原先有成立于1926年的标准化协会的国际联盟(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theNationalStandardizingAssociations,简称ISA)承担,重点在于机械工程方面。
强制性ISO认定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ISO认定标准和技术法规。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中国采用的产品认证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检查评定; 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
前面两个要素是取得产品认证资格的必备基本条件,后面两个要素是产品认证后的监督措施。
为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检验,是由认证机构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通过一系列试验及合理评价来证明受试样品是否符合其相应标准的过程。
它是产品安全认证的一个重要环节。
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的有关国标准。
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是由认证机构依据实验室检测的要求而确定的。
取样地点是从制造厂的终产品中随机抽取。
型式检验必须由经国或CQC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
如果有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检验机构缺乏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的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
河套关于ISO认证系统
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世界卫生组织(WHO)。
ISO/IEC制订的85%的国际标准,剩下的15%由这28个其他国际标准机构制订。
ISO认证ISO9000族下述标准可帮助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组织实施并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这些标准包括: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及其他相关方满意;GB/T19000族产品的能力,目的在于增进顾客满意。
企业要想保证产品质量并持续地满足标准的要求,则必须根据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仅仅依靠对终产品的抽样检验来进行产品的认证是不完全的。
即使是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抽样检验也只能证明一个产品批量的质量,不能证明以后生产出厂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
通过检验评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来证明企业具有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
当申请认证的产品通过认证后,如何才能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保持生产厂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就必须定期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验。
监督检验就是从生产企业的终产品中或市场上抽取样品,由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某种资质,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它是一种非国机关,是一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种性质的组织并行存在的组织机构,目前我国已经有许多专门从事ISO认定产品质量认证的公司。
中国合格评定国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由认监委批准的CECC(中电联认证中心)是代表电力行业进行机电产品自愿性认证的三方机构,是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所属唯能同时进行ISO认定体系认证和机电产品认证的机构,产品认证范围涵盖20大类电力工业所需产品。
全球化的趋势、瞬息万变的购买行为、日益激烈的竞争……在这不断发展的时代,当今的消费者在购买令人放心的商品时。
河套关于ISO认证系统
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国ISO认定标准20906项(不包括工程建设标准)。
中国的国标准主要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工程建设国标准的发布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
按认证的种类,中国目前开展的产品认证可以分为: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和非强制性产品认证。
根据国务院授权新成立的国"认监委"的工作职能,实施强制性的产品认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