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急需资金,融资无望,无法顺利向银行借款时,许多企业主或股东通过个人形式向金融机构借款,然后用于企业经营,贷款利率由公司承担。
虽然这样的操作迫在眉睫,但股东似乎没有损害,也不能通过利息盈利。事实上,股东个人贷款用于企业经营,企业承担的利息费用可以扣除吗?股东向公司借款需要缴纳什么税?
我以一个案例向大家展示:
【实例】
A公司是某地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一些影响,公司的资本链出现了问题,缺乏大量的营运资金来减少公司的经营困难,A公司无法从金融企业获得贷款。
2020年4月,公司股东刘先生以个人名义以每年6.5%的利率向银行借款500万元,期限为一年。获得贷款后,刘先生将其全部移交给a公司,同期银行类似贷款利率为6.5%。
难题1
刘先生向银行支付的利息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不能!
原因:刘先生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其利息费用不能扣除公司费用。
难题2
A公司支付利息时,没有文件可以进入账户吗?如果没有,股东必须提供文件吗?
没有文件不能扣除,股东必须到税务局提供文件或提供收据。
具体规定如下:
公司接受本人提供的:
只要对方是从事小额零星业务的个人,其费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取凭证和内部凭证;
(注:收款凭证应注明收款人姓名、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费用项目、收款金额等信息)
只要对方是非小型零星业务本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文件(包括税务机关按照规定出具的文件),并以文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难题3
假设股东按照银行抵押贷款利率向A公司收取利息,一年的利息应该缴纳什么税?
股东刘先生应当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收取利息费用。
刘先生扣除的一年未税利息费=500*6.5%÷(1 1%=32.18(万元)
(1)增值税=500*6.5%÷(1 1%*1%=0.32(万元)
【提醒】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起,本人3%的征收率可减征1%的增值税。
(2)城建及附加=0.32*(7%) 3% 2%/10000=384(元)
(三)个人所得税水平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要求,以个人名义获得贷款,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由企业承担贷款利率。企业代表个人承担的贷款利率,按照“利息、股息、收入”收入项目按20%的税率纳税。
个税=[500*6.5%÷(1 1%)*20%=6.44(万元)。
难题4
股东向企业免费贷款的,存在税收问题
(1)增值税
有关免费服务,有关规定:
(一)单位或者个体户免费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群众为对象的除外。
这只是指“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免费服务必须视为销售,不包括我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免费服务”。
因此,我向公司免费贷款不属于增值税。
(2)个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增强了反避税条款。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减少本人或其关联方的应纳税额,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以有效方式进行税收调整。需要补税的,应当依法补税,另收利息。
因此,如果个人股东向其关联公司申请免费贷款,税务局一般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同期金融企业的利息进行调整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关政策
1、如何扣除与公司相关的股东或其他自然人贷款的利息费用?
根据规定:公司向股东或其他与公司相关的自然人贷款的利息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计算所得税扣除额。
2、如何扣除企业向内部员工或相关人员贷款的利息费用(非投资关系也不相关)?
除第一条规定外,企业向内部员工或者有关人员贷款的利息费用同时符合下列要求的,利息费用不得超过同期类似金融机构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按照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扣除。
(一)公司与个人之间的贷款真实、合法、高效,不具备非法融资目的地或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公司与个人之间签订了贷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