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计算机软件南京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申请审批流程分为受理、审查、登记三个阶段。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关于软件著作权申请步骤。软件著作权申请步骤如下:
1.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进行用户注册。登陆以后根据要求填软件著作权的申请表,并在线打印申请表。
2.申请人或者代理人要填写打印好的纸质登记申请表。
3.如果提交的申请文件符合著作权的受理要求,那么相关的登记机构就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文件进行受理;如果文件不符合受理要求,那么申请人或者是代理人也会受到补正通知书。
4.相关机构开始进行审核,如果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就会进行登记。超过30个工作日没有进行改善提交的申请,就会被视为主动撤销,将不会进行登记。软件著作权申请步骤中,需要的申请材料有以下这些:
1.软件源程序代码(A4纸打印,单面,1份)
2.软件用户手册、操作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3.身份证明①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有工作单位,可以要单位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证明,也可以个人出具非职务软件开发保证书。(《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在官网上可下载)②单位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社团法人单位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团法人证书的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交工商管理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4.委托办理文件①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②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他证明文件合作开发——合作开发合同书或合作开发协议书1份A4纸。委托开发——委托开发协议书1份A4纸。下达任务开发——任务书1份A4纸。
版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几项权利是不受保护期限制的,但版权的其它权利,如果权利主体的不同,具体的保护期也是不同的。根据权利主体一般把版权作品分为公民作品和职务作品,版权登记个人有效期多少年是和公民作品保护期限一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年修正)》第二十条表示,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另外,在第二十一条,对公民作品、职务作品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单独进行了说明。公民作品保护期是多少年,版权登记个人有效期就是多少年。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综上,版权登记个人有效期就是其作者终身及死亡后的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是截止最后一位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职务作品是作品创作完成或发表后的50年。
系列作品,它是以某类型题材创作的故事作品,同一作者创作的相同风格作品也可以被称为系列作品。系列作品版权登记总的来说,和一般作品版权登记的流程、所需的资料都无太大区别。系列作品版权登记所需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作品说明书根据版权中心的要求来看,作品说明书需要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来描写,并由原创作者签字。
3.作品样本南京著作权登记是按照纸上出现的图像数量为准,即使是同一形象的多个角度,也按照系列人物收费,即主人物300元一个,同一系列每个图像加收100元。
所以可在系列作品中只放一个最有代表性的图像,如此可主人物收费300元,配角收费100元。需要注意,一定要在填表时注明是系列形象。系列作品版权登记流程:
登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注册后,再填表、提交、并打印。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填表结束后要提交并打印。注意,打印只能在线进行,所以可以找一家联网的打印店打印表格。
打印流程:已提交的表格,在著作权登记页面点击“我的登记”,再选取打印即可。待申请表打印完成,各申请资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将所有资料邮寄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或自行前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办理系列作品版权登记业务了。待版权登记申请成功受理后,申请人将会收到“受理通知书”,在30个工作日后即可凭该通知书领取版权证书。
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自己还有权利吗
一、著作权转让后自己自己还有权利吗版权出售后,自己就没有版权的使用权了,但可以享受署名权。版权转让后,原版所有者不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受让人成为新的版权所有者;而在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版权仍归原版权所有者,被授权人只有按双方约定的使用方式和条件使用作品的权利;转让一般是永久性或较长时间的,而授权使用一般仅限于较短时间;转让的付酬较高,而授权使用的付酬相对低一些。
二、著作权权利内容包括哪些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三、著作权权利取得
我国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当作品创作完成后,只要符合法律上作品的条件,著作权即产生。著作权人可以申请我国著作权管理部门对作品著作权进行登记,但登记不是著作权产生的法定条件。作品登记过程仅对作品的权属信息做形式审查,一般对著作权的归属只能起到初步证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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