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
就权利的性质而言,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中的例外,因为著作权的取得无须经过个别确认,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动保护原则。
软件经过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条件:
(1)鉴于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形式,故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由计算机程序(源程序或者目标程序)和与其有关的文档组成。
源程序是由编程语言,如:BASIC语言、FORTRAN语言、C语言、汇编语言以及数据库管理程序编写而成的代码化指令序列;目标程序是由数字0和1组成二进制代码;数字0至7组成的八进制代码的数字0至9及字母A至F组成的十六进制代码组成的指令序列;文档是与软件开发、使用、维护有关的文字说明资料,如:
软件的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而不是开发登记的软件所用的思想、概念、发现、算法、处理过程和运行方法,因为这些不是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对象。
(2)登记的软件是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并已固定在某种有形载体上的软件。
即:软件应当是已经固定了表达形式并在存储介质上(如:打印纸、软盘、硬盘、EPROM或者ROM等)的软件。
(3)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发表过的。
所谓发表是指:软件权利人以包括用出售或其它提供制件的办法向公众发行软件,或者为了进一步发行复制品的目的而公开展示软件。
仅仅在本单位内部使用该软件不属于发表,通过鉴定的软件和在科技成果研讨会等单纯以学术性讲座为目的形式介绍软件不属于发表。
(4)要求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是一个独立开发完成的软件。
即:一项软件著作权的登记申请应当限于一个独立发表的、能够独立运行的软件。
如:基于某个软、硬平台之上能够独立使用、能够实现一定功能和性能的软件。
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作品类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规定:“任何形式的数据或其他信息的汇编,只要由于其内容的选择或安排而构成知识创造,就受到保护。”也就是说,任何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数据库都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只要它在组成材料的选择或安排上具有独创性。
中国的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若干作品、作品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资料的汇编,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为汇编作品,汇编者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但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利。”因为数据库是按照特定的顺序或方法排列的,并且具有相关数据和信息的集合,所以没有构成数据库的信息资料,就不能形成数据库。
因此,数据库所有者在制作数据库时必须获得2人以上的信息资料的同意。
1.数据库著作权保护不扩展到数据库的内容。
著作权方法保护其内容选择或排列的原始表达,而不是其选择或排列的内容。
因此,数据库著作权保护不扩展到数据库的内容。
2.数据库著作权保护不扩展到操作数据库的计算机程序。
数据库和操作数据库的计算机程序是两个独立的著作权保护对象。
数据库中信息的具体排列和检索是由数据库应用程序进行的,而提供创造性排列和检索功能的程序有自己独立的著作权。
3.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已经扩大到包括所有以非著作权材料为内容的数据库。
中国《著作权法》第14条明确扩大了数据库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将内容为“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的所有数据库都包括在内。
为什么著作权法不能保护作者的思想?我国《著作权法》第21条明确规定了作品人身权的保护期: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著作权法》的限制,即使作者死亡,他人也不得侵犯;发表作品的权利,因为它是作品财产权的前提,如果受到永久保护,就不利于作品的使用和公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因此,对发表权的保护是有限的,保护期为自然人为作者的生死工作后的50年;法人和社会组织的作品、职务作品、演绎作品和影视作品出版后50年。
工作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长?保护著作权的具体措施:首先,要控制网络环境,禁止和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从而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著作权盗窃,并严厉打击此类犯罪分子,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原作者。
二是各职能机构要持续监督检查,查处各种网络行为,按时检查部分服务引擎,严格管理工作,坚决抵制和控制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的网站侵权行为,使网络环境更好。
不予登记著作权质押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著作权质押合同内容需要补正,申请人拒绝补正或补正不合格的;
2、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3、质押合同涉及的作品不受保护或者保护期已经届满的;
4、著作权归属有争议的;
5、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的;
6、申请人拒绝交纳登记费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签订后,需要及时办理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
下面由为大家详细介绍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的相关流程,以及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流程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办理流程大致需要经过实名认证→登记申请表准备→材料递交→官方受理→补正通知→官方下证等六个步骤。
1)实名认证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进行用户注册并根据要求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软件著作权的所有业务。
如果专有许可合同的许可方和被许可方都已经进行过实名认证,则不需要重复进行实名认证。
2)登记申请表准备办理登记有两种途径,一种是自己办理,一种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
平台提供简单实惠的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代办服务。
如果是自己办理则需要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如果是通过代理机构办理,则需要将软件名称、版本号、许可方、被许可方等相关资料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出具登记申请表。
3)材料递交根据官方要求,将签名盖章的登记申请表、软件南京版权登记证书、专有许可合同、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递交官方。
4)官方受理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
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或材料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官方下证申请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公告。
申请人或代理人根据填写登记申请表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领取证书。
如果是选择快递领取,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需要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需要哪些材料?软件著作权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所需文件包括:
合同登记申请表、专有许可合同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原登记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将不予办理。
1)合同登记申请表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专有许可合同原件专有许可合同中应当明确许可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许可权利范围、许可地域范围、专有许可权利的期限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3)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合同涉及已经办理过著作权登记或其它登记的,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4)身份证明文件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或组织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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