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提醒纳税人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
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合理避税也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事,还需要市场、商务等各个部门的合作,从合同签订、款项收付等各个方面入手。
避税是企业在遵守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以对法律和税收的详尽研究为基础,对现有税法规定的不同税率、不同纳税方式的灵活利用,使企业创造的利润有更多的部分合法留归企业。
避税的种类按其特征和内容分为国内避税、国际避税和税负转移三种形式。
从实用角度来看,国内的避税就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法、途径和手段避开国内纳税义务。
以下八类策略,是从可供避税筹划的实际操作的角度着眼而提出的。
从本质上说可归纳为:
一是争取缩小销项税额;二是争取扩大进项税额,其效果是从两个方向压缩应缴税额;三是充分利用国家政策。
Ps:建议企业纳税人可以大概看一下,但是不建议详细查看,这些事情应该是企业财务提出的,建议可以聘请专业的财务会计人员,或者找金立方财税服务公司帮助合理节税,电话158-2729-0669
一、注册到“避税绿洲”
凡是在经济特区、沿海经济开发区、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城市的老市区以及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区、保税区设立的生产、经营、服务型企业和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的企业,都可享受较大程度的税收优惠。
中小企业在选择投资地点时,可以有目的地选择以上特定区域从事投资和生产经营,从而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
二、换成“洋”企业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倾斜政策,因此由内资企业向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经营模式过渡,不失为一种获取享受更多减税、免税或缓税的好办法。
三、进入特殊行业
比如对服务业的免税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免缴营业税。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本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四、利用当期销项税额避税
销项税额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就销售额依照规定的税率计算所销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税额。
销项税额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其计算公式如下: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利用销项税额避税的关键在于利用销售额避税;
利用销售额避税筹划策略:
1、实现销售收入时,采用特殊的结算方式,拖延入账时间,延续税款缴纳;
2、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单独处理,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3、销售货物后加价收入或价外补贴收入,采取措施不要汇入销售收入;
4、设法将销售过程中的回扣冲减销售收入;
5、采取某种合法合理的方式坐支,少汇销售收入;
6、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本应视同对外销售,但采取低估价、次品折扣方式降低销售额;
7、采用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加工的方式,避免作为对外销售处理;
8、以物换物;
9、为职工搞福利或发放奖励性纪念品,低价出售,或私分商品性货物;
10、为公关将合格品降低为残次品,降价销售给对方或送给对方;
11、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而退还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销货退回或者在发生的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利用当期进项税额避税。
五、利用当期进项税额避税
进项税额是指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纳的增值税额。
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限于增值税税款抵扣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和购进负税农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因此进项税额避税策略包括:
1、在价格同等的情况下,购买具有增值税发票的货物;
2、纳税人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不仅向对方索要专用的增值税发票,而且向销方取得增值税款专用发票上说明的增值税额;
3、纳税人委托加工货物时,不仅向委托方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且要努力争取使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尽可能地大;
4、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向海关收取增值税完税凭证,并注明增值税额;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价格中所含增值税额,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据上注明的价格,依照10%的扣除税率,获得10%的抵扣;
6、为了顺利获得抵扣,避税者应当特别注意下列情况,并防止它发生:第一,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扣税凭证的;第二,购进免税农业产品未有购货发票或经税务机关认可的收购凭证;第三,购进货物,应税劳务或委托加工货物的扣税凭证上未按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或者所注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7、在采购固定资产时,将部分固定资产附属件作为原材料购进,并获得进项税额抵扣;
8、将非应税和免税项目购进的货物和劳务与应税项目购进的货物与劳务混同购进,并获得增值税发票;
9、采用兼营手段,缩小不得抵扣部分的比例。
六、定价转移
转移定价法是企业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有关联的企业双方为了分摊利润或转移利润而在产品交换和买卖过程中,不是按照市场公平价格,而是根据企业间的共同利益而进行产品定价的方法。
采用这种定价方法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平价格,以达到少纳税或不纳税的目的。
转移定价的避税原则,一般适用于税率有差异的相关联企业。
通过转移定价,使税率高的企业部分利润转移到税率低的企业,最终减少两家企业的纳税总额。
七、通过名义筹资避税
这一原则就是利用一定的筹资技术,使得企业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轻低的税负水平。
一般说来,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有三个渠道:
1、自我积累:
2、借贷(金融机构贷款或发行债券);
3、发行股票。
自我积累的奖金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而股票发行应该支付的股利也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的一种方式,二者都不能抵减当期应交纳的所得税,因而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借贷的利息支出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以冲减利润而最终避税。
八、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以收取租金为条件,在契约或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租借给承租人使用的一种经济行为。
从承租人来说,租赁可以避免企业购买机器设备的负担和免遭设备陈旧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从税前利润中扣减,可冲减利润而达到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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