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被驳回时,如果认为驳回决定不正确,可以进行驳回复审。如果需要保护商标专用权并对商标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建议进行驳回复审。
在商标驳回复审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和论据,强调商标具有独创性和区别性并且不会产生混淆误认。通过针对驳回通知书中的问题进行答辩,合理分析辩解和申诉,达到改变初审员原有的意见决策的目的,从而取得商标注册成功。
但是,如果商标被驳回后,申请人认为商标并不被重视或者确信复审的结果也无法通过,也可以选择不进行驳回复审,而等待商标异议期限到来后再进行处理或者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因此,是否进行商标驳回复审取决于申请人自己的情况和商业考虑,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来决定应否进行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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