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商标驳回案例,商标驳回的原因与第一次驳回引证的商标居然是不一样的,引证的商标与第一次引证的商标也是不一样的。
看了下引证的两个商标与申请商标名称明显不太近似,或许还有做复审的机会,但是后面提示由于姓氏构成缺显,这样申请复审的概率很小,以前这样申请商标下来差不多的名称很多,不同的人审查结果是不一样的,现在申请难度比较大,除了要考虑近似还有考虑缺显这些原因。如涉及“老陈”,“韩记”等名称做过驳回复审也是不予注册,仅由常见姓氏构成,使用在所指定商品上,缺乏显著性,不具备商标识别作用。
需要申请注册商标还是想好名称后,越早申请比较好,往后面是名称可能会出现相同或近似比较多,还有就是随审核政策的变化,以前可能可以过,现在就过不了,申请时尽量由商标专业人士把好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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