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咨询说,她开了一个食品加工生产公司而且注册了商标,前段时间我的部分客户反映,有个网站的域名和她公司的注册商标一致,而且其在网上销售的物品也是食品类的,以致误认为是她公司开设。对此,她能否起诉对方?
律师事务所回复:请求保护的民事权益合法有效;域名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注册域名的人对该域名不享有权益,也无注册、使用该域名的正当理由;并且对该域名的注册、使用具有恶意。只有在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并获得法院支持。
另外,针对这种情况,小编建议可以进行多类别注册商标保护,尽量对商标选择全类别注册,即在商品分类表的每一个类别上均进行注册。全类注册具有以下好处:
一是可以防止他人在自己今后可能进入的行业、商品上注册商标
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往往会选择自己目前生产的商品种类或者规划生产的商品种类进行注册,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可能和预想的发展方向发生偏离,生产经营的范围会扩展到以前没有规划的行业或者商品,这时可能发现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标在这个领域已经被他人注册了,所以,未雨绸缪非常重要。
二是可以防止他人在性质、用途存在冲突的商品种类上注册商标
符号是有传导功能的,比如“康师傅”是方便面的商标,如果别人在卫生洁具上注册“康师傅”商标,是否会给“康师傅”方便面带来负面影响呢?一家婚纱影楼的商标同时被人注册在殡葬业上,会不会让新人有一些忌讳呢?
但是,商标权人一般来说无法阻止他人在其他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商标,这又是商标权人所不愿意看到的。所以,全类注册是更好的方法,可以防止这一现象的出现。
当然,全类注册所需的花费较大,而且为了防止注而不用的现象,商标法规定超过三年没有实际使用,他人可以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也是需要考虑和作好应对方案的一个风险。
但无论如何,全类注册至少可以赢得三年的时间,对瞬息万变的市场来说,三年的时间也是非常宝贵的。
最后,是企业应努力使自己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
商标通过长时间的使用,保持商品的质量,提高商誉,最终可以使一个普通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这是企业对商标进行跨类保护的最终之路。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即使是在不同商品类别上使用驰名商标的标识,如果容易造成混淆,也会不予注册并停止使用。
如果一个商标已经成为了驰名商标,比如可口可乐,那么全类注册的必要性就大大降低了。
但是,大部分的商标正走在通往驰名商标的路上,这种情况下如何来打造驰名商标的同时进行跨类保护呢?
除了精心选择商标,进行全类注册或者注册联合商标之外,企业还应尽量不更换商标,保持商品的质量,并进行持续不断的宣传。当建立了一定商誉之后,还需要注册打假维权。因为假货不但蚕食了企业的利润,更严重的是它会损害品牌的商誉和价值。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