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没想到的是,就因为这个商标,健盛集团历时5年的商标维权路拉开序幕,还差一点弄丢了自己的商标。

2014年2月,健盛集团第一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但因健盛提供的材料不充分等问题,申请被驳回。企服快车提醒,在面对商标侵权者时,一定要积极取证,准备充分的资料,这样申诉成功的可能性才会大大增加。

去年6月,商标评审委员会通过多方了解情况后,裁定该商标无效。而在此前,健盛集团也向商标局提出“健盛”25类商标(包括“袜”)新的注册申请,目前还在等待核准中。

商评委的裁决书中显示:争议商标的注册构成对申请人在先商号权的损害,理由有两点。

一是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在争议商标注册之日前,将“健盛”商号用在与争议商标指定使用的“袜”等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已在中国大陆市场范围内经广泛宣传和使用,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若核准注册会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二是申请人早在1994年开始连续使用,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均为江浙一带,应当知晓争议商标。

因此判定为争议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