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我们有一款产品研发后,未有意识去申请产品外观专利,于是在没有申请专利的情况下,投入生产并销售,在销售一段时间后,才了解到应该申请专利保护;所以,现在想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再进行产品的外观专利申请,外观专利申请能否通过?

答: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