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卖个奶茶,都要强行和元宇宙扯上关系,更不要说张家界景点成立元宇宙研究中心了。各行各业都在尽自己所能蹭“元宇宙”的热度。
商标界自然也不甘落后,截至华姐写这篇文章之时,包含“元宇宙”三个字的商标申请量将近一万个,已达九千五百多个。如果再加上含有“meta”字样七千多条申请量,元宇宙商标的申请量已接近两万个。
元宇宙商标的魅力如此之大,引得阿里、腾讯、百度这些巨头都争先恐后挤破头的进行申请,更别提想搭乘一下“元宇宙”快车赚一把的芸芸众生了。
只可惜,这个世界总是有那么多的遗憾。现实总是会教育一些人,梦不能做得太美。
因为商标局已经开始陆陆续续的对“元宇宙”商标进行驳回。并且对一些在初审公告期和注册公告期的“元宇宙”商标进行了无效公告。
广大“元宇宙”商标申请人的梦醒时分来得是那么的快,那么的猛烈。
那商标局的驳回理由是啥? “元宇宙”能否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和申请?
商标局的驳回原文是这么表述的:“元宇宙(METAVERSE)”为一种新型的未来数字技术,具有低延迟、沉浸式、实时性等特点,该文字用在指定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注意哦,这里的表述是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有些文字、字母或者图形不一定是注册商标,但可以作为商标使用,“元宇宙”这个狠了, 连能作为商标使用都不能使用,更别提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了。
让一些申请人更伤心的是,商标局对之前已经初审公告或者注册公告的部分含有“元宇宙”或“meta”字样的商标进行了无效公告。啥意思呢?就是之前的初审公告和注册公告不算数了,统统做废!
是不是有种妥妥的“煮熟的鸭子到嘴边飞了”的既视感?申请人巴巴的盼着,眼看商标注册证到手了,但一个无效公告,所有的一切都灰飞烟灭了。
这样的无效公告,商标局相当于自己否定自己,非一般情况下,很少出现。
所以,看到这些, 聪明的你们,应该能猜得出来“元宇宙”还能不能作为商标进行申请了。不管是巨头还是普通的商标申请人,请做好迎接“元宇宙”商标驳回通知的准备吧!
人人都向往元宇宙,因为根据相关描述,在元宇宙的世界里,人人都能拥有不可思议的超能力,各种飞天入地,随心所欲。但在现实世界里,连拥有“元宇宙”商标都成为了一种梦想。这样一对比,真是恨不得马上进入“元宇宙”时代。
元宇宙到底是个什么概念,说实话,华姐也搞不清楚,摘抄一段网上的说法供大家一乐。
元宇宙创世论:元宇宙的两种基本粒子——骗子与傻子。多个傻子围绕骗子高速运动,构成元宇宙的物质基础——元子。元子受概念照射,外层傻子被激发为高能级,对外放出——票子。
“元子受概念照射,外层傻子被激发出高能级,对外放出票子”这句话好像说出了那么点“精髓”。
那么,你还会参与到这场注定没有赢家的轰轰烈烈的“元宇宙”商标抢夺战吗?如果还继续参与,只能证明你就是那个能源源不断对外放出票子的——有钱人!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