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可包括任何可用图表代表的标记,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把一种商品或服务用途同其它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且其呈现方式能免让负责机构和公众清楚明确地确定赋予权利人的保护主题。
需要注意的是,中文不能作为文字注册为欧盟商标,只能以图形注册。
出现下列情况下申请好的欧盟商标会被撤销的,任何人如发现欧共体注册商标未按照欧盟商标相关法律规定连续五年真实使用,都可以向内协局提交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除非能证明有法律允许的特殊原因,该注册商标将依法被注销.任何人如发现欧共体注册商标变成了通用名称或其使用将误导公众,可以向内协局提交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在先商标权利人可以基于其在先权利提交申请,要求内协局宣告在后与之冲突的欧共体注册商标无效。
对于发生商标侵权诉讼时,同时提交撤销欧共体注册商标,或宣告其注册无效的申请,欧盟各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可以依法裁定撤销该欧共体注册商标或宣告无效。
对于直接提交撤销欧共体注册商标或宣告其他无效的申请,只有内协局受理,对于内协局作出的裁定不服,可以向欧盟国际法院提起诉讼。
商标注册人申请成功商标后,并不是高枕无忧的,也有可能在某个时期就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欧洲是我国对外贸易重要的海外市场,如果要在这些国家逐个进行商标注册,势必会增加注册商标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而只要申请注册欧盟商标,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八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
如果有更多的国家加入欧盟,所申请的商标在新成员国也能受到保护。
欧盟商标就是一种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商标,目的在于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获得在相关商业或工业活动中将该商标用于众多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上的排他性权利。
所以我们在获得注册商标后,一定要合理使用,做好后期的商标维护工作,使商标在商业竞争中发挥出更大的价值,让企业的无形资产更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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