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新标准将会在2020年年底发布,将会取消丙丁两级,只保留甲乙两级
(一)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为保持测绘资质管理政策的连续稳定,着眼测绘行业长远发展,基本维持现行政策10个专业类别不变,取消其下设的55个子项,所有子项内容整合至对应的专业类别中;将测绘资质划分为甲、乙两个等级,各专业类别不再设置丙、丁级,新乙级标准基本维持在现行政策各专类别最低等级。改革后,测绘资质类别、等级总数由138项压减为20项,压减85.5%。
(二)下放审批权限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多数专业类别的甲级测绘资质由自然资源部审批下放至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取消甲级测绘资质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环节,更便利申请单位就近办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更利于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属地化管理和服务甲级测绘单位。
(三)降低准入门槛
突出测绘资质专业属性,进一步减少测绘资质申请条件,降低对申请单位的非测绘专业技术人员要求,取消无法定依据的前置考核条件,允许申请单位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非常用贵重装备,不再以“学历+工作年限”认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政策为准,从而更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更利于测绘市场竞争。
(四)优化审批服务
完善测绘资质审批系统,继续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逐步推行电子证书,让数据多“跑路”、申请单位“少跑腿”。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建立部内相关司局会审制度。压减非必要的证明材料,部分考核条件推行告知承诺制,减轻企业申请负担。
(五)强化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是测绘资质设立的根本定位之一。为更好发挥其源头管控作用,进一步对申请单位的测绘地理信息安全管理要求进行细化,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保障条件的可考核、可操作性,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切实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
(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和测绘行业信用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检查结果的运用。测绘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后,加强对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大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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