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使用他人的作品都需要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一定的报酬,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这种情况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那么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包括哪些情形呢?什么是著作权合理使用?
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且无须支付报酬的一项制度。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条件构成著作权合理使用,一般须满足以下适用条件:
1)作品应当是已经合法发表的作品,未发表的作品通常不适用合理使用;
2)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尊重作者的人身权;
3)合理使用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且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13种情形(三)的范围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著作权合理使用主要包括以下十三种情形。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12)以阅读障碍者能够感知的无障碍方式向其提供已经发表的作品。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版权并不是你要登记就能登记的,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作品是不能获得版权,那哪些作品可广州版权登记呢?根据有关规定其作品版权登记的有:
(1)文字作品,是指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授课、法庭辩论等用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在感光材料或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指在一定介质上摄制,由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借助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用途为试验或观测等,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制成一定比例的立体作品。
美术作品申请广州著作权登记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
1、对美术作品的具体要求,要看法律条文的表述。
在我国版权法中,线条画、色彩画、书法、雕塑被作为美术作品的典型例子提到。
而“具有审美意义”,似乎是对所有美术作品不言而喻的要求。
现实中,明显的美术创作自不待言,名家的手笔更毋庸说,容易发生问题的多是一些边际物。
鉴于法律不可能规定得太具体,在具体认定美术作品的资格时,宜用比较原则的标准:
一是要有创造性劳动投入;
二是要有视觉愉悦效果。
依照这个标准,原样取来的自然物,再美也构不成美术作品。
2、版权法一般原则,作品的复制品不形成新的作品,特别是同种表现形式的复制品。
但美术作品如绘画、书法的临摹,如果认为被临摹的只是一种客观景物,而将其精确地再现出来本身是融观察和技巧于一体的创作过程,似乎可以构成新的作品
3、还有其他的规定会影响美术作品的资格。
例如,我国版权法规定作品必须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美国版权法规定作品必须以非临时性的可感媒介固定下来。
4、将书法作为美术作品给予版权保护,是我国特有的。
保护期限著作权保护期限是指著作权受法律保护的时间界限。
在著作权的期限内,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期限届满,著作权丧失,作品进入公有领域。
这也是著作权作为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这一法律特征的体现。
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以其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这里的作者“身份不明”,多指作品因以假名、笔名、化名或者未署名发表,难以确定作者确定身份的情况。
如在50年内确定了作者,则其著作权的保护期按所述之规定。
有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作为技术出资入股、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等等。
那么,app广州版权登记后的好处有什么?下面,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一、app版权登记后会有什么好处
app版权登记后的好处有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作为技术出资入股、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等等。
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的,而且登记的程序比较烦琐。
不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尽管不再是强制性的要求,但是著作权登记还是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二、具体内容
1、作为软件得到重点保护的依据
《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三十二条规定:
“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要规范和加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鼓励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依据国家法律对已经登记的软件予以重点保护”。2、作为税收优惠的依据
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国家对已经登记的软件将会予以重点保护,并享受有关税收、知识产权、融资、进出口、人才吸引等若干的优惠政策。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
《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
现在有的地方更规定软件可以作价100%以技术出资的规定。
不过一般都要求软件著作权应当取得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应用技术成果:
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登记可以理解为著作权的登记,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以软件申请技术成果应当递交软件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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