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
三、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二)专项条件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
摘自:关于征集北京市2021年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二、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
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二)专项条件
3.其他专项条件
(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
摘自: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
三、培育条件
(一)基本条件
6、经营管理。企业实施系统化质量和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
(二)优先条件
4、标杆示范企业。参与湖南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破零倍增”行动、中小企业“两上三化”行动、品牌培育能力提升行动和绿色制造等,成为标杆示范企业、实施试点示范项目、获评典型应用场景和案例等。
摘自: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三)专项条件
4.经营管理。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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