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服快车律师专业解答:专利权被授予前,专利申请人有权在其相应的产品、产品的包装或者产品的说明书等材料上如实标注专利申请信息,但在标注时应当采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并标明“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
专利申请号、专利申请的类别和“专利申请,尚未授权”的标记字样须同时标注。在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被视为撤回后仍标注专利申请标记,或者专利授权后已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后依然标注专利申请标记的,属于专利申请标记不规范的行为。
案例:
某医疗器械专卖店销售的充气式床垫外包装上标注有“已申请国家专利 侵权必究 专利申请号:
20132×××××××.×”。经查,在产品生产日期之前该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分析与评述
专利权被授予前标注专利申请标记的,应当按照《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中国专利申请的类别、专利申请号、“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三者缺一不可。
该案中,涉案产品的专利申请尚未授权,没有标注专利申请的类别,也没有标注“专利申请,尚未授权”字样,属于专利申请标记标注不规范行为,应当责令其改正。正确标注应为“中国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20132×××××××.×,专利申请,尚未授权”。
同时,涉案专利申请尚未授权,是否可获得授权也未可知,而根据《专利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授权后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才构成侵权行为,在专利申请未被授予专利权之前不存在侵权的情形,标记“侵权必究”容易误导公众,也属于标注不规范的行为,应当责令其消除该附加文字。
另外,如果行为主体在标注专利申请标记的同时还附加“仿冒必究”“专利申请已获保护”“未经授权不得仿制”等文字,也属于容易误导社会公众的情形,应当责令其消除相应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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