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信息披露。以往旧会计准则并没有将职工薪酬信息列入披露范围,而新会计准则不同,它将职工薪酬信息单独作为一章明确规定披露的内容与范围。企业必须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明确职工工资、资金及应缴纳的各种福利项目金额,其它非货币形式的薪酬福利也要列入披露范围之内。同时规范了对于因自愿接受裁减建议的职工数量、补偿标准等的不确定而产生的或有负债。

一、应付职工薪酬的会计核算

(一)应付职工薪酬确认的一般条件

职工是为企业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其服务期间发生的职工薪酬应计入企业负债。具体可分为以下情况:

(1)为产品生产提供服务的职工薪酬计入生产成本;

(2)为企业产品销售提供服务应计入销售费用;

(3)就职于企业管理部门的职工薪酬应计入管理费用;

(4)负责企业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职工薪酬应计入企业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费用。根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相关内容及规定,逐一进行明细核算。

(二)货币性职工薪酬计量

大多数企业会在会计期末计算应计人职工薪酬的金额,按照受益对象工作种类的不同,计入相关成本或当期费用。

例:以下是甲企业2011年4月的工资结算总表,据此记录详细的会计分录。

甲企业按工资总额20%提取养老保险、10%提取医疗保险、10%提取住房补助、1.5%提出职工教育经费和2%提取工会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