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软件作品合肥著作权登记的时候,会要求提供六十页的源代码,这个要求比较特殊,要每页有五十行程序,前三十页的连续的前半部分,后三十页是连续的后半部分,两者之间可以不连续等要求,这准备起来是有些困难的,今天就给大家据具体介绍下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提交代码文档技巧。
1、选择程序。
首先是要选择大于三千行的源代码,这样才能够整理出符合要求的代码,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一定要选择核心程序的代码,并且程序还要有非常明显的开头和结尾的段落,同时将中间的注释部分去掉,这个是准备作品著作权登记资料比较重要的一点。
2、设置字体和段落格式。
先将所有的代码复制到一个word文档当中,在全选后再进行设置字体,这一步也是比较重要的,因为程序的格式是前后不一致的。
段落格式和字体格式设置相同,都是要进行全选;在选择行数的时候,可以设置为每页五十行,如果不是标准的话,再进行调整就可以了。
3、由于程序源代码是超过三千行的,因此也就会大于六十页,这个时候,找到第三十页,然后从第三十一页开始,连续的将一些程序删除掉,这样就可以达到前半部分的要求了。
4、页眉和页码的设置。
页眉的内容就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名称,然后在顶端设置页码,并在页码的前后写上第页,供多少页。
这样就制作完成了。
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的时候,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很多,其中提交源代码资料是比较复杂的一种,由于技术工程人员没有时间处理的这么精致,因此大家最好是请专业的机构帮助办理,这样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软件著作权限制的形式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赋予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亦给出一些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
中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
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科技日新月异的迅猛发展,让知识产权也越来越彰显出雄厚的实力。
现在社会的快速发展,世界对版权的确立是非常早的,因为每个作品都是作家的心血,是不可替代的,所以现在大家都很重视保护,那现在的世界版权公约内容有哪些?这里就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现在的世界版权公约内容有哪些?
《世界版权公约》对国民待遇原则、版权独立性原则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优惠等规定与《伯尔尼公约》基本相同,该公约特有的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1)附条件的自动保护原则。
依《世界版权公约》第3条第1款的规定,受保护的作品只要具备一定形式,便可在其他公约成员国自动受到保护,而不必履行任何登记注册之类的手续。
公约所说的具备一定的形式,是指在作品的版权页上必须标有三项内客:
其一是版权标记(文字作品用C,录制品可用R或C);其二是首次出版的年份;其三是版权所有人的姓名。这一规定实际上是《伯尔尼公约》与《泛美版权公约》妥协的产物。
(2)版权的保护期。
该公约只规定了对作者经济权利保护的基本内容,没有提到保护作者的精神权利问题,因而版权的保护期只涉及经济权利。
依公约规定,版权的保护期一般不得少于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或者作品发表后25年;摄影作品和实用艺术作品的保护期不得少于l0年。
(3)无追溯力原则。
该公约第7条规定:本公约不适用于当公约对某成员国生效时,已永久进入该国公有领域的那些作品或作品中的权利。
这一条与《伯尔尼公约》第18条第1款正相反。
对于一部作品是否受保护,《世界版权公约》不是看作品在来源国的状态,而是看它在受保护国的状态。
(4)与《伯尔尼公约》的关系。
《世界版权公约》的产生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为了在《伯尔尼公约》和《泛美版权公约》之间达成某种程度的平衡和协调。
两个公约在许多方面是近似的,甚至是相同的,但二者之间也有显著的差异。
《世界版权公约》与《伯尔尼公约》相比,有以下两个特点:
第一,该公约要求符合一定形式才能取得版权,而没有实行自动保护原则;第二,版权保护期比较短。
为了处理好与《伯尔尼公约》的关系,《世界版权公约》第l7条规定,本公约不影响已经参加了《伯尔尼公约》的国家的成员国资格,已经参加《伯尔尼公约》的,可以再参加《世界版权公约》,但不得因此而退出《伯尔尼公约》,否则,其作品在《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内将不受《世界版权公约》的保护。
自愿登记业务中的作品?指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作品,但不包括计算机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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