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缴纳?股权转让属于产权转移书据中的股权转让书据,其中转让包括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税率为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纳税义务人为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所以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按股权转让协议所列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缴纳印花税。
股权转让印花税缴纳案例分析
甲公司是一家自然人控股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为认缴出资,其中股东张三占股60%认缴出资资本60万元,李四占股40%认缴出资资本40万元。现李四将其持有甲公司40%的股权认缴资本40万元,以1万元出让给王五(转让价格公允)。
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因此在股权转让行为中的纳税人就是产权转移书据的书立人,即股权转让人与股权受让人。
对于股权转让行为根据印花税法规定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股权转让书据”缴纳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纳税人转让股权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认缴后尚未实际出资权益部分)确定。因此对于股权转让行为计算印花税的计税基础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转让价款。
所以,案例中对于李四在认缴出资情形下,以一万元将其持有甲公司40%的股份转让给王五,李四和王五应分别缴纳印花税5元(10000*0.05%=5)。根据印花税法中规定,纳税人李四、王五为个人,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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