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试验区自挂牌以来,前来咨询并要求在区内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境内外投资者络绎不绝,应广大投资者要求,上海自贸试验区租赁产业服务中心根据现行审批政策,并结合之前已经操作的项目经验,将自贸试验区注册外商投资(含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流程及要求进行整理和归纳。

一、注册外商投资(含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基本要求:

1、投资方必须为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成立时间不得低于1年,投资方财务报表必须显示有营业收入,且净资产不能为负。

2、国外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3、新公司至少2名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融资租赁相关行业的从业经验。

4、国外投资者的投资比例不能低于25%。

5、出资方首期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额的20%,其中,国外投资者首期出资不得低于其认缴出资额的15%。

6)新公司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1000万美元。

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保理业务)的经营范围标准描述为:

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流程:

1、上海市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如果名称内需冠以“中国”字样或不含任何行政区划的,应直接前往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查名,一经核准,该名称全国范围内受保护)

2、与自贸试验区物业提供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完成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手续;

3、向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批复;

4、向上海市工商局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5、办理印刻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汇登记证、统计登记证、财政登记证、海关登记证等后续相关证照。

上海自贸试验区租赁产业服务中心系受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委托成立的融资租赁专业服务机构,为融资租赁企业落户自贸试验区提供免费的咨询、注册代理等服务。广大境内外投资者如有融资租赁方面的服务需求,欢迎与我们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