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显示,华为公司对永康市鸿蒙态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请的“鸿蒙态”商标及苏州通泰易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鸿蒙界”商标提出异议。
商标局审查认为,“鸿蒙态”商标与华为公司的“鸿蒙”指定使用于部分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构成近似,指定使用在其他非类似商品上可以起到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鸿蒙界”商标与华为公司的“华为鸿蒙”商标在指定的部分商品属于类似商品,构成近似商标。最终商标局裁定,对“鸿蒙态”商标在部分商品上不予注册;对“鸿蒙界”商标不予注册。
由上可知,华为异议鸿蒙态鸿蒙界商标成功,那么,商标异议怎么申请?下面请看企服快车知产的小编详细介绍。
一、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
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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